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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扎实有序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为适应现代信息化发展需要,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河北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主动争取试点,精心谋划、稳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各种类票据已在全省各级、各类执收单位全部试点成功,已覆盖10个票据种类、206个县(市、区)、17444个执收单位,共开具财政电子票据157.3万张。实现了个人网银、企业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扫码、POS机、微信公众号等丰富多样的电子化缴款方式,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升。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中,河北整体推进最快、覆盖范围最广,力争9月底前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覆盖。

  为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按照财政部2017年6月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要求,经积极争取,2017年11月,河北省被确定为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2018年11月,按照财政部提出的试点地区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单位和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的要求,河北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

  为贯彻落实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河北省财政厅从省内各级非税收入机构、省直部门、省属高校等相关单位及厅内有关处室抽调业务和技术骨干,成立专家咨询组,全程负责业务需求、系统设计等方面的咨询、研讨和论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及系统设计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基本原则、改革内容、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等要求,绘制了改革路线图。

  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发方面,河北省财政厅坚持一体化研发,与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和非税云缴费平台一体开发建设,力求最大限度地节约研发成本。坚持多平台融合,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河北健康云等系统相互融合,互联互通,力求满足各个部门的业务系统需要。坚持全流程统一,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坚持统一“设计、开发、建设”,统一“部署、管理、运维”,力求建成全省统一、功能全面、全程可控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在改革推进上,河北省财政厅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选择便民需求比较迫切的单位。主要是民生关注度较高的执收单位和项目,如省司法厅、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等单位和社保卡工本费收费、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收费项目。选择代表性比较强的单位。主要是针对收费人员较多、频次较高且单位有内部业务管理系统,需要与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开发对接的单位,如省中医院、沧州师范学院等。突出雄安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把雄安新区作为全省改革全覆盖试点地区,以雄安新区的“先试先行”引领全省“齐头并进”,雄安新区已于4月30日实现改革全覆盖。

  为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河北省财政厅克服疫情期间不能深入一线督导的困难,采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方法进行远程指导,建立了定期督导和通报制度。截至目前,没有独立业务系统的单位已完成改革;有独立业务系统需要与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接的单位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下一步,河北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尽快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与省卫健委“河北健康云”的对接,解决乡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无法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全国难点问题,切实打通基层医疗电子票据“最后一公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税务、财政、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实现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强化系统数据信息的挖掘、分析和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财政管理改革中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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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