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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4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8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交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三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和我省淘汰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结构调整的特殊任务,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前所未有,财政增收难度前所未有。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全省预算执行总体符合预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据快报统计(下同),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46.6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00.9%,比上年(下同)增长6.6%,可比增长9.2%。其中,税收收入1865.1亿元,增长8.1%;非税收入581.5亿元,增长1.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1%,增长6.5%。受收入增速趋缓影响,财政支出增幅较低,但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省民生支出3678.9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3%。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611.2亿元,为预算的108%,下降7.9%;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55.3亿元,为预算的81%,下降8.5%。主要是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下降影响。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02亿元,占预算的104.1%,增长5.8%;当年实际支出1314.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2%,增长13.3%。按照相关法规,社保基金相互独立,不能调剂使用。根据当年各项基金收支情况,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动用历年结余27.8亿元,其他社保基金年末新增结余115.1亿元。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79亿元。预算执行中,由于经济形势变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全省治理大气污染、化解过剩产能等因素影响,主体税种收入增长较慢,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省本级收入影响较大。为此,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调整为435亿元。201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4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下降0.2%。其中,税收收入355.9亿元,增长0.6%;非税收入84.3亿元,下降3.7%。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608.4亿元。执行中,由于上年结转列入、中央专款下达、调减收入预算等原因,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755亿元。201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69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下降2.9%,主要是由于支出结构调整,对下补助增加,省本级列支减少。  

  2.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3.5亿元,为预算的100.9%,下降0.7%,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6.6亿元,为预算的76.9%,增长7.8%。  

  3.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1亿元,占预算的133.3%,增长220.4%,主要是河北建投一次性缴纳两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亿元,占预算的67.5%,主要用于支持省属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重点项目支出。  

  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6.3亿元,占预算的103.9%,增长10.6%。当年实际支出383.1亿元,增长17.7%。根据各项基金收支情况,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动用历年结余52.3亿元,其他社保基金年末新增结余5.5亿元。  

  上述预算收支情况为快报统计数,最终执行结果待决算完成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4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发挥调控职能,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治污染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四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省级投入25亿元,支持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等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投入24.5亿元,支持高速铁路、轨道交通、机场改扩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4.2亿元,撬动城建项目融资试点,推动县城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3.9亿元,引导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省级投入16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无中生有”;投入12亿元,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实施“有中生新”;投入13.9亿元,支持科技创新,推进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统筹省以上资金7.6亿元,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蔬菜产业园、中药材种植示范园、优势果品基地,支持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促进乳粉业加快发展。  

  ●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统筹省以上资金48亿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淘汰黄标车、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等,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提供财力保障。围绕实施“6643”工程,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财税优惠政策,实施污染治理财政阶梯奖励办法,完善支持节能减排政策体系。通过财税手段撬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在石家庄、唐山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  

  ●支持生态环境改善。统筹省以上资金74.5亿元,在黑龙港流域49个县(市、区)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为华北地区及全国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经验。积极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张、承地区及衡水湖周边31个县(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衡水湖、白洋淀、官厅水库列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统筹省以上资金11.7亿元,支持太行山绿化、林业生态补偿、草原生态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纳入改革范围,全省共有11万户纳税人受益,全年减轻企业税收负担90亿元;认真落实中央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省级取消或免征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持续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省人民  

  ●全面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连续十年提高10%,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障的托底救急功能。支持构建全民医保体系,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达到35元,91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研究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运行新机制,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省级投入3.3亿元,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政策,设立创业扶持资金,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减轻650多万名农村学生家庭负担21亿元,免除95.8万名城市学生学杂费。统筹省以上资金42.2亿元,用于支持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政策。统筹省以上资金10.4亿元,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实训基地和特色学科建设,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优化高等教育支出结构,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推进高标准大学建设。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抓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省以上资金7.6亿元,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支持办好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惠民实事,促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组建文化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推进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省级投入12亿元,支持张家口申办冬奥会和河北奥体中心项目建设。  

  ●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统筹省以上资金65.4亿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等27类项目,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68.3亿元、农作物良种补贴12.2亿元,促进了农业丰产丰收;统筹资金16.1亿元,支持40个小农水重点县和42个现代农业示范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20.3亿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维护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统筹资金25.5亿元,实施财政精准扶贫,支持环首都“9+1”贫困县搭建扶贫担保平台,撬动金融等社会资金投入,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致富增收产业。  

  ——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构建地方现代财政制度  

  ●制定全省深化财政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贯彻中央深化财税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全省财政改革框架,明确改革重点,提出了2020年建立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总目标,并部署推进当前改革任务。  

  ●构建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以预算项目为载体,以绩效管理为主线,全面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省级部门试编了绩效预算文本,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促进了政府管理效能提升。  

  ●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定期调度预算执行情况,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率和准确率。2014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全省预算执行率比上年分别提高2.9和1.6个百分点,资金拨付时间平均加快2.5天。硬化预算约束,预算追加和资金调剂数额比上年减少9.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覆盖2200个省级预算单位,并在部分市县开展试点,提高支付效率,加强资金监管。  

  ●积极推进财政投入方式改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筛选确定88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沧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城镇化建设、冬奥会设施建设等,筛选储备了一批试点准备项目,张家口集中供热项目、石家庄正定新区综合管廊项目列入国家首批示范项目试点。积极推进股权投资,制定了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方案,各项基金组建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政府债务管控,积极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以风险防控为重点,构建政府债务管控制度框架,出台了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的意见,明确举债主体、举债方式、举债程序、风险预警等管理要求。建立举债前置审核、偿还核准、债务规模控制、债务风险预警等机制,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值高于100%的市、县进行提示预警。对全省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分类汇总,为下一步化解债务、防范风险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积极发挥政府性债务对经济建设的拉动作用,争取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8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开源节流保平衡  

  ●强化征管促增收。健全全省综合治税服务体系,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开展税收风险预警,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异地缴费等便民措施,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确保财政应收尽收。严禁征收“过头税”,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正确处理税收与非税的关系,切实提高收入质量,2014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1.14个百分点。  

  ●厉行节约控支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等38项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省本级会议费、培训费分别下降43.8%和51.4%。省级部门单独编列“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2.9%。  

  ●加强统筹保平衡。面对异常尖锐的收支矛盾,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确保全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重点民生支出需要。2014年,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新增中央试点24项,获得支持资金114亿元,有效缓解了我省财政困难局面;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减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相关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总的看,2014年是极为不易的一年,全省上下克服了经济下行对财政收入的巨大影响,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这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和鼎力支持,是全省人民不畏难、不避险,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一是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仍不充分。二是财政改革面临不少困难,全面推进的速度还不够快。三是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理财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一些资金使用绩效仍然不高,市场思维、绩效理念仍需强化。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编制执行好201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推动全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意义重大。  

  (一)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及2015年财政收入预测  

  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有望回升,但总体难有明显改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增速换挡和结构深刻变动之中。全省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压减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推进转型升级任务仍然艰巨;与此同时,宏观调控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全面深化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创新驱动成为发展的动力源泉,经济运行的积极因素不断积聚。综合分析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状况,财政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从收入方面看,在现行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下,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加上“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十分困难。从支出方面看,民生性、改革性等刚性支出连年大幅增加,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扶贫开发、落实惠农政策、实施创新发展等需要大量投入,同时我省已经进入偿债高峰期,财政运行压力巨大。  

  综合分析上述情况,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测算,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7.5%。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目标是与全省GDP增长7%左右相适应的,既充分考虑了我省治理大气污染、压减过剩产能的特殊情况和“营改增”扩围等政策影响,也考虑到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落实,满足各项民生刚性支出需要。  

  (二)2015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2015年预算管理主要政策有: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以绩效为导向编制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清理规范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或GDP增幅挂钩事项,对重点事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减少竞争性领域投入,对专项转移支付逐一甄别,效用不明显的取消,确需保留的压减或零增长;提高地方财政预算完整性,中央和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预计数,编入地方各级预算;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压减预留资金;严格控制楼堂馆所、“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财政支出方式改革;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  

  根据今年形势和改革要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预算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创新驱动,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为“三个河北”建设提供财力支撑。  

  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改革要求,以改革纾解矛盾、释放红利。二是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改进预算编审程序,细化项目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三是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大力推行股权投资、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四是整合财力,整合政府各种可用资金,打破资金壁垒,统筹安排支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五是统筹兼顾,全面保障民生,落实改革性经费,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2015年省级预算草案  

  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79.2亿元,主要包括:  

  ①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480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372亿元,增长4.5%;非税收入108亿元,增长28.2%,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项目调整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67.5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计中央税收返还267.5亿元。  

  ③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495.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2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75亿元。  

  ④市县上解收入36.2亿元。  

  ⑤调入资金0.3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0.3亿元。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79.2亿元,主要包括:  

  ①省本级安排支出727.8亿元。  

  ②对市县税收返还165.4亿元。  

  ③对市县转移支付1334.5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964.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69.6亿元。  

  ④上解中央支出51.5亿元。  

  (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省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为弥补巨大的收支缺口,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拟使用地方政府债券91亿元安排省级项目(2014年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14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暂未列入年初预算草案,待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下达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后,再编入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2.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7亿元。其中:车辆通行费收入133.2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亿元,彩票公益金及代理发行机构业务费收入16.1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7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7.1亿元,用于政府住房基金、铁路建设、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133.2亿元,用于公路建设、运营、还贷等;彩票公益金支出16.1亿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体育事业以及代理发行机构业务费。  

  3.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按照有关规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按税后利润的10%上缴收益,其他企业按税后5%上缴收益。2015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2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3.1亿元,企业清算净收入5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亿元。  

  与此对应,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9亿元(不含调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0.3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3.8亿元,包括注入河北建投、河北旅投、河北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冀中能源、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河北出版传媒集团等公司资本金,支持省属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等;费用性支出1.1亿元,用于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等。  

  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5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49.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86.3亿元。根据各项基金收支测算情况,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2.8亿元,预计支出372.5亿元,需动用历年结余39.8亿元;其他基金预计年末新增结余3.2亿元。  

  (四)重大支出政策及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省级预算安排,在保障人员和基本运转支出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突出支持调结构转方式、突出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全省在创新发展中实现绿色崛起。具体安排如下:  

  1.着力调结构促发展。围绕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加快重点区域发展,省级安排相关资金204.6亿元。一是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46.9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工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支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壮大,建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二是重点区域发展支持资金30亿元。继续支持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加快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冀南新区、太行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6亿元。支持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省会体育中心建设。同时,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县城建设投融资试点。四是国企改革补助资金3.7亿元。落实中央下划煤炭企业亏损补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五是冬奥会申办补助资金8亿元,支持奥运场馆建设、村庄改造、生态治理等。  

  2.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级安排资金95.7亿元。一是科技创新资金10.4亿元。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重大科技专项、科技示范工程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实施创新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培育激活企业创新主体。二是科技人才培养资金2.3亿元。支持实施“百人计划”“巨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创业创新人才,吸引“两院”院士等高技术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来我省创业建业。三是教育发展资金82.2亿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优化省属高校支出结构,以重点学科建设带动全国知名大学建设,为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四是对外合作资金0.9亿元,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  

  3.着力促进民生改善。按照各类民生政策要求,足额落实民生资金,省级安排重点民生支出250.4亿元。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资金57.8亿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水平人均提高10%以上,农村五保对象省级人均补助标准提高250元;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更加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再就业。二是医疗卫生补助资金56.5亿元。支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三是文化事业发展资金7.1亿元。支持打造文化艺术精品,推进省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和城乡体育惠民工程。四是安居工程资金19.9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是公共安全维护资金34亿元。支持建设平安河北,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护城河”工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六是市场监管资金28.8亿元。支持工商、质检管理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七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资金46.3亿元。落实工资调整和津补贴提标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车改革。  

  4.着力落实惠农政策。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好扶贫攻坚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省级安排82.2亿元。一是扶贫资金10.8亿元。实施精准扶贫,支持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黑龙港流域、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扶贫开发,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脱贫出列。二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资金10.5亿元(另统筹整合相关资金57.1亿元)。支持重点片区农村环境面貌改造提升,推动农村新民居建设和中心村改造。三是落实惠农政策、支持农业发展资金56.2亿元。支持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推进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保险补贴,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  

  5.着力推进生态治理。围绕支持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改善,省级安排47.6亿元。一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亿元。支持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开展四大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部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二是地下水超采治理资金6.3亿元。整合相关资金1.5亿元,与中央资金配套,深入推进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三是节能环保资金11.1亿元。支持节能减排,实施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碳排放交易试点,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是环境治理资金20.2亿元。支持山体修复,推进尾矿库整改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海洋保护和地质勘查。五是林业专项资金1.9亿元。支持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推进造林绿化等林业生态建设。  

  6.着力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2015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18亿元,比上年下降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9亿元,减少2622万元,下降6.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57亿元,减少174万元,下降2.9%;财政专户收入安排0.7亿元,减少160万元,下降2.2%。   

  三、认真做好2015年预算管理工作  

  2015年,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理财,强化执行管理,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强化法治理念,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将财政运行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修订地方财政规章,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优化公共资金配置。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综合治税,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二)强化绩效理念,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加快推进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完善绩效预算编制、绩效审核、绩效问责、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三级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量化评价标准。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向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拓展,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调整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分配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构建一体化政府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以绩效目标指标为载体,动态监控每个项目的预算编制、调整细化、资金拨付、监督评价、财务核算过程,实行预算项目全程跟踪管理。  

  (三)强化创新理念,用活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式,通过拨改投、拨改保、拨改补、拨改奖、拨引贷等方式,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杠杆调节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积极推行股权投资,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采取规范化市场运作模式,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及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等。盘活用好政府存量资金和间歇资金,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对公益性项目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到“少办机构少养人”,推动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四)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规范预算变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科目执行,切实减少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预算资金调剂。加快预算执行,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制度,建立预算执行进度、结余结转资金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结转两年以上的政府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五)强化纪律约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落实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及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坚决堵住乱花钱乱支出的口子。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单位内部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流程和关键控制节点,建立单位内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开展审计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三个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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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