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财政局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廉租住房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和在主要街道张贴通告等形式将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宣传到每个困难群体家中,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公示制度。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予以登记;经公示有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不予登记,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发现落实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申报不实等情况,可通过文字和电话等形式予以举报。
三是建立廉租住房保障户年度审验制度。每年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户口所在地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年度复核合格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专门开设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严格的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专门核算廉租住房资金的收支业务,实时掌握资金的收入、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该项补贴及时发放到受补对象手中。同时,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申请、发放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制度,以避免挤占、挪用资金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