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财政收入提前10天实现首月开门红
截至1月20日,泊头市累计完成财政收入6902万元,占预算的12.4%,同比增长41.6%,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646万元,占预算的20.4%,同比增长33.3%,提前10天实现首月开门红。
一是针对全年目标,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泊头市财政局大力实施洗心换脑工程,重新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特色立市、开放活市、人才强市、实干兴市”发展战略,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为顺利实现财政收入首月开门红打下基础。
二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与财政局一起科学谋划全市财政收支盘子,并不断加大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支持力度,针对收入征管、财源建设、财政改革、支出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
三是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在局内设立收入目标考核责任制,把今年确定的财政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按旬、月、季和半年为时间周期的目标考核责任制。一把手为组织收入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收入工作的综合协调,负总责;副局长、各科科长包乡镇,包部门,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比,进一步强化时间任务观念,强化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作风,千方百计加快入库进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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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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