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五措并举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魏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五项措施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水平,积极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等各项国家助学政策,保障了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优先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预算
2010年该县在财力状况十分紧张,财政支出压力大、困难多的情况下,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年初预算足额安排了县级配套资金。2010年拨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补助公用经费49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86万元、省级资金1585万元、县级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补助经费494万元),年生均公用经费(含取暖费)比上年有所提高,即年生均公用经费(含取暖费)达到小学600元,初中874元。2010年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18万元(中央121万元、省级61万元、县级36万元),资助贫困寄宿生2218人,其中初中2066人、小学152人,并提高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年生均达到750元、初中年生均达到1000元。
二、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2010年拨付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135.45万元,其中县级34.45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06人。2010年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资金85.5万元,其中县级45.5万元,资助中职学生950名。2010年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81.46万元,其中县级配套9.31万元,保证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正常运转。2010年拨付工资经费687.6731万元,保证了424名特岗教师工资的及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2010拨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36.5万元。2010年拨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843.3万元。上述资金均按时间进度或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有力的支持了教育事业。
三、组织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兑现
坚持积极推进、稳慎实施、协调配合、严格政策,规范操作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实施时间等政策规定,按照教师人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人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对教育系统8107人的津贴进行了规范,理顺了工资关系,并按时兑现。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注重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不断打造更多的名校名师,为该县培养出更多优秀学生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教育系统会计培训
注重会计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了教育系统财务管理。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25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