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财政创新管理措施节约行政成本
张家口市财政局以创新管理机制为突破口,以优化管理方式为切入点,积极会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探索制度上的创新点,加强措施的硬性约束,打破传统的条框束缚,使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
一是“五权”分离,加强监管。加大对机关大院各类公用支出的采购监管力度,成立以监察、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物品采购监管小组。协助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所需物品、项目等全部实行集中采购,并由监管小组实施全程监察管理。建立“五权”分离的财务管理机制,以责任分解的方式明确五种权限,即:明确机关事务管理局物品采购办公室为采购责任主体,行使采购权;有关单位监察室专职人员和保管人员为物品验收责任人,行使验收权;监管小组对财务支付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对符合支付条件的批准支付,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长为支付权责任人;所有物品采购须在监管小组的监督下实施,监管小组行使监督权;财政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行使绩效考核权。”通过这“五种”权限交叉制衡,规范了物品采购程序,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
二是“一支笔”审批,防止浪费。确立“在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实行一支笔审批”的经费管理模式,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支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内部财务监督审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细则》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和措施。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坚持所有采购项目均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即由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商家,由监管小组采取竞争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对物品采购结果,实行采购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主管局长分层把关,局长“一支笔”审批,财政部门进行跟踪绩效监督的多层次把关制度,实现了标准经费不超支,专项经费无缺口,流动性经费无漏洞的目标。
三是“无现金流”结算,杜绝腐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政府采购行为,采购前先由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说明采购物品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使用部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填写采购计划单后,报主管领导初审,由主要领导审批。管理局采购办公室凭采购计划单,在财政部门监督下,两人以上实施采购,采购部门监察与保管人员共同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字认定,经主管领导签字把关后,报主要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在对采购计划单和票据进行核实的前提下,到市财政部门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经费使用“无现金流”结算。同时,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招待费、交通费等15项经费均划定额度指标,对交通费、招待费、电话费等易超支经费进行较大幅度改革,将驾驶人员交通补助费、节油奖励费、公里补助费实行捆绑,逐月定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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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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