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馆陶县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一、调查乡镇税源,确定改革模式。根据乡镇税源实际状况,主要推行两种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模式。一是相对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对经济相对发达、轴承加工产业具备一定规模、民营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魏僧寨镇,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上解、超收留用”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二是统收统支加激励财政体制。对馆陶镇、寿山寺乡等7个企业少的乡镇,实行了“统收统支加激励”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严格考核奖惩,加大推进力度。县委、县政府加大对乡镇项目建设、培植财源的考核力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措施,对完成项目建设的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年终考核降低一个档次;对连续两年位居后三名的,主要责任人予以免职。制定了《乡镇项目建设税收分成办法》,对乡镇单独引进、在县园区内上马的工业加工项目由县财政按一定比例与乡镇分成税收,其中,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按5%的比例进行分成,100万元以上按3%的比例进行分成。新上项目实现税收数额较大的,再给予一定奖励。
三、发挥引导作用,取得显著效果。通过推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和调节作用,调动了乡镇上项目的主动性,促进了县乡经济快速增长。2008年,全县税收收入完成88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84万元,同比增长41.4%;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的74.87%提高到79.88%。乡镇税收总量较上年大幅增长,各乡镇累计分成税收110万元,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状况,确保了乡镇公教人员工资、伤残抚恤、农村社会救济等重点支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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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