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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入手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是继企业改革、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解决事业单位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找准事业单位改革的突破口,是各级政府积极探索的问题。去年以来,清河县财政局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入手,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有7户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撤销清算3户,安置长期不在岗职工300人。

  一是澄清底数。为摸清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状况,清河县财政局2007年下半年对全县10户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找出了这些单位存在的普遍问题:一是缺乏市场核心竞争力,部分单位没有主营业务,基本靠资产租赁或经营资质有偿使用取得收入,维持艰难运转。二是劳动用工不规范,未正常经营单位5,在册职工200,其中在岗只有39,占职工人数的19.5%。不在岗人数为161人,占职工人数的80.5%。单位发生停业、严重亏损并且不能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的职工甚至单位就没见过人。形成企业挂名,无人上班。三是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严重,由于经营不善和包袱沉重,单位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数额巨大,严重损害了职工利益。四是事企不分,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同时持有《事业法人登记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造成企事不分、管理混乱的局面,限制了单位的发展。

  二是制定方案。针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清河县财政局主持起草了《关于对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用工的通知》,与县编办、人劳局会签后以政府文件印发。两个文件主要内容是:取消经营性单位事业编制;取消经营性单位的人员事业编制;职龄内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变更为企业标准,按照企业职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管理;对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后,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

  三是精心运作。两个文件印发后,受长期大锅饭思想的影响,部分单位职工产生不稳定情绪,甚至无理取闹,有上访苗头。对此类问题,清河县财政局坚持因人制宜、积极应对、成功化解。一是掌握政策,有的放矢。县财政局先后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劳动、国有资产管理、民法等方面几十个法律法规,对处理职工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比较系统了解。针对职工提出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改制和规范劳动用工得到了职工认可。二是无情改制,有情操作。对于改制和规范用工中存在的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例如,原事业编制职工改制后的身份和待遇问题,如一刀切全部改制为企业,接近退休人员则不愿放弃事业人员身份和待遇,如保留事业编制,则与改制后的企业管理体制不符,经调研,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度方式,即现有职工身份全部变更为企业,如愿意保留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经个人申请,国资、人事部门批准,可继续保留事业人员保险待遇,事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差额职工自行支付。今后录用的职工全部为企业职工,依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三是整合资金,确保职工安置资金到位。因部分单位经营困难,无法筹集欠缴保险金、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国资办采用预收租金、处置资产等方式整合资源、资金,多种渠道筹集职工安置费用,保障了职工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