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新农合“双得”工程见实效
近年来,清河县财政局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列为“双得”(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加强新农合基金筹集、监管和使用的新思路、新办法,逐步形成机制顺畅、管理规范、补偿合理、基金安全的工作运行格局,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08年,全县参合总人数达到27.4398万人,农民参合率88%,其中资助贫困人口3180人,参合率100%。新农合补偿人数87101人,补偿金额2102.41万元,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97.2%,列全市第一位。
健全制度,推动“双得”工程顺利实施。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县财政局督促县政府成立新农合管理中心,并配合合管中心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开展工作。白天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谈,认真选取样本试点,逐户开展基线调查,既当政策调研员,又当政策宣传员,具体了解农民群众的医疗消费状况和医疗保健需求;晚上回办公室,再加班拟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清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按照方便就医、功能合理、属性平等的原则,确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领导管理组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成立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结算等具体工作,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
广泛宣传,提高参合农民的积极性。新农合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主体是农民。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关键在于群众认识是否到位、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工作发动是否到位。为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工程做好,提高参合农民的积极性,县财政局主动帮助合管中心出主意、想办法,多途径、多角度宣传政策,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清河信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印发宣传资料,就参合农民应注意的事项、合作医疗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简化手续,方便参合农民就医。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医,清河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行了“一证通”管理模式。参合农民住院时,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仅凭《合作医疗证》就可办理住院手续,不仅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并且可以更直观地确认参合农民的身份,杜绝冒名住院的问题。在办理《合作医疗证》过程中,因需要张贴照片并加盖钢印,为确保不出纰漏,做到准确、规范,县财政局及合管办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参合农民进行信息采集,并对个人信息逐户逐人核实。经过积极努力,“一证通”模式得以顺利实施,对参合农民来说,既规范又快捷,成为清河县新农合工作的一大亮点,得到市局认可并在全市予以推广。
强化监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根据《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县财政局会同合管办成立三个督查小组,加大对住院病人的监管,杜绝定点医院挂床住院、冒名住院和门诊变住院等违规问题的发生,防止医疗机构变相套取医疗基金。在人员、经费较为短缺的情况下,采取住院前、住院中、住院后“双核对”的办法,有效杜绝了县外冒名住院和病例造假等套取国家资金现象的发生。
钱帐分离,实行基金封闭运行。清河县对新农合资金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基金使用严格按照当事人申报、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在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的同时,结合金融部门对每个村级定点卫生室免费制发银行卡,将村级卫生室垫付的门诊费用直接打入银行卡,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补偿资金的滞留时间。同时,对县外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费用通过合管中心审核,定期报财政部门复核,然后开具支付凭证交存银行办理个人存单,合管中心将个人存单直接支付给参合农民患者,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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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