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 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
----河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措施之五
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承接国家投资拉动内需措施,着力促进河北省钢铁、建材、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的优化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是加大对产学研结合、重大技术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科学运用政府采购手段,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生产销售。三是积极推进以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产业集群、信息服务为重点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省级将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扶持创业风险行业发展,激活和带动全省创业活动。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各项税费政策,促进金融业、房地产业、现代物流业等新兴服务业繁荣发展,推动社会消费加快升级。五是加大组织出口企业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力度,发挥财政贴息及出口信用保险补贴等杠杆作用,扶持外向型企业恢复活力和加快发展。六是发挥财政体制激励作用,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各级要充分利用新一轮激励性财政体制、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办法、资源税营业税收入划分调整、省对产粮大县财政体制直管等体制政策,加快区域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围绕省政府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发挥财政节能奖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双百”企业节能工程,加快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大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着力推进治污减排,各级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重点支持实施“双三十”行动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对重大污染源和污染流域治理的投入力度,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三、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太行山绿化和“三北”、京津风沙源治理、沿海防护林等重大环保生态工程的实施,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造林和自然生态区保护力度,继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快全省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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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