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山县扎实做好“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工作
盐山县是河北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确定的“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县。按照有关要求,该县财政局、扶贫办密切配合,协调金融部门积极开展工作。2007年以来,全县共发放扶贫到户小额贷款637.26万元,其中:养殖业288万元、种植业247万元、农副产品加工业101万元,覆盖贫困村73个,扶持贫困户332户。上述贷款到2008年4月已全部回收,回收率100%。截止目前,26.32万元贴息资金已全部落实到户。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该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扶贫、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奖补资金”推进小额信贷到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奖补资金”试点工作,确定县农村信用联合社为贷款机构,按照精心谋划、缜密组织、发挥效益、救助贫困的原则,认真分析全县小额农贷工作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为使全县的贫困农户享受到“奖补资金”贷款带来的实惠,该县通过建立严格的投放程序,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中,选择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信用好的贫困户,建立《贷款备选农户名册》,从中选择放贷户,真正让有发展潜力的贫困户从中受益。在资金管理上,对“奖补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运行,做到公开资金规模和用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在贴息标准上,严格执行上级标准,只有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才能享受财政贴息,贴息资金由财政专户拨付县信用联社,在财政局、扶贫办的监督下实行存单发放。
三、选准产业,增收到户。根据全县贫困村现状,投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增收快、效果好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在具体工作中,通过深入考察调研,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计,针对农户各自特点分类放贷,使贫困户发展起适合自己特点的增收产业。同时,该县坚持试点工作与扶贫到户相结合,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周转项目户提供贷款,通过小额信贷的支持,解决了贫困户因缺少资金而不能进行规模种植和养殖的问题,促进了扶贫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信贷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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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