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紧跟政府财政管理改革新步伐探索完善政府财务会计新制度
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对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调整划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改革内容,而此项重大改革应在彻底摸清地方政府家底的基础上进行。财政部正在尝试推行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正是这个背景下的主要配套改革之一。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明确了组织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及操作指南的时间表。 为贯彻改革文件的精神,今年2月初,财政部国库司在海口召开推进部分省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座谈会,听取地方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我市作为海南省连续三年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点市县,派出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会上,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领导就前几年全国的试编工作进行总结,肯定了试编省份的工作成果,并指出在未来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财政部将加大政府会计改革推进力度。海南省财政厅试编组工作人员汇报了海南省政府会计集中管理情况、海南省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情况、部门财务报告试编情况和海南医学院权责发生制核算试点情况。按照会议议程,北京、上海等7个省份的参会人员用一天半时间交流了近几年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的经验心得,并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数据资料管理等制度设计进行具体讨论,初步形成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提纲。这次会议对深入研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编制办法、梳理系统架构、吸取试编经验以及进一步推动改革实施产生了积极作用。 通过参加这次会议,三亚市财政局认识到前三年的试编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和北京、上海等试编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取数不精准,分析高度不够等,需要我们不断完善试编工作,提升试编团队质量,提高试编工作的精细化。今后,我市将严格贯彻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紧跟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改革工作部署,将这项工作纳入我市重点改革工作,充分利用试编经验,积极探索和推行政府会计改革,不断提升我市的政府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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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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