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财政局喜获“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
日前,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作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唯一获奖代表参加了国务院的表彰大会。2009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美兰区财政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为导向,把城乡居保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公共财政投入的主要方向,积极支持城乡居保事业发展。一是落实城乡居保补贴贴政策,将两项养老保险经费列入当年办实事民生工程中重点保障,确保本级政府应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保证足额到位,2010年预留新农保补贴资金300万元,2011年区按政策共配套资金147万元,当年美兰区新农保参保缴费38880人,缴费率92.5%,养老金发放16363人,发放率100%,新城保参保缴费10685人,缴费率96.9%,养老金发放4688人,发放率100%。二是确保城乡居保工作经费按时到位,2010年安排试点工作经费56万元,2011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61.5万元(其中:工作经费29.5万元、业务培训费8万元、宣传月活动经费5.4万元、新农保平台建设经费18.6万元)。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区财政部门严格按要求将基金纳入市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按“当年现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进行资金拨付,既保证了资金及时到位,又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检查,防范违法违规侵占和挪用行为,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实实在在地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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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