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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近日,我省财政连续第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2011年底前已办理退休(职)的所有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进行普遍调整,即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1元,同时按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5元。在此基础上,对一些特殊群体进行倾斜调整。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已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符合多重倾斜身份,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增加养老金。此外,对老龄退休人员给予额外补助。其中,2011年底前年龄达到70至79岁的,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再增加80元。

  据初步统计,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调整养老金271元,调整幅度为国家规定调整幅度的2.1倍,创历年新高。省财政已于年初拨付补助资金7.4亿元,确保全省40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的及时兑现。截至4月15日,省本级、海口、三亚、昌江、洋浦等市县(单位)已兑现养老金调整,其他市县养老金调整将于4月底全部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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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