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财政着力做好职工“五险”工作
一是会同人社部门完成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提供了保障。
二是连续第7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标准,提高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1,310元。截到10月底,共拨付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42,301万元。
三是职工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加快推进,已完成了资金测算、制度设定等前期准备工作,拟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省级统筹。
四是增加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支出项目,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医疗保险费,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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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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