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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给城乡居民发放下半年物价补贴

  为缓解今年以来食品价格上涨给全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切实保障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再次启动物价上涨财政补贴联动机制给全体城镇居民发放下半年食品价格上涨财政补贴和给农村居民发放农资及种子种苗财政补贴。

  与上半年相比,本次物价补贴对城乡居民同步进行。补贴标准比上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每人每月发放财政临时补贴50元(提高15元)。补贴时间确定为20117—12月(6个月),每人一次性获得临时补贴资金300元,本次发放物价补贴受益群众约56.6万人,共需资金17150万元。补贴申报时间为201181595,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须于95日前以个人或单位按补贴发放渠道申请补贴,逾期不再受理。整个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在930日前全部结束。此次物价补贴以上半年已享受此项补贴的城乡居民(不再走申报审核程序,但需做增减调整)为基础,资金发放渠道不变,增减人员按上半年补贴的申报审核程序对口申报。

  近年来,三亚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生活、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等民生领域投入,2010年下半年以来针对物价上涨、农资成本提高的实际问题,已发放财政补贴资金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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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