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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锦屏县财政局管好用好财政衔接资金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锦屏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的基本要求,积极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合理统筹资金安排使用,用好用活衔接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衔接资金作用,实现乡村振兴的整体效益。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2023年7月底,锦屏县收到财政衔接资金2413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23177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4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40万元、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20万元。实施项目351个,资金主要投入产业服务支撑、开发公益岗位、农产品加工流通、“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脱贫劳动力就业、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含人居环境整治)、产业配套设施、种植、养殖、项目管理费等方面。

  二是科学规划、实行项目事前预审、确保衔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投入与利用,对衔接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采取事前预审的方式进行资金投入的把控,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实实在在发挥到最大效益。采取严格把控充分利用的方式对衔接资金的投入采取有效控制,对不规范的设计图纸要求规范整改,对高估冒算的工程造价书要求进行重新编制,确保每一笔衔接资金切切实实用到实处、用得其所、用出效益。

  三是管好用好财政衔接资金,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常态化机制,严格实行衔接专项管理。财政设立衔接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统一支出手续、统一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范围,避免资金使用的随意性。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加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坚持“资金跟项目走,拨款按进度行”的原则,要求报账单位必须提供衔接项目进度单、工程验收单、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单,并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项目不符不报账、手续不全不报账、投资不足不报账、验收不合格不报账”。严格执行衔接资金的监督、审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检查、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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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