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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着力“三个强化”
积极推进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直是财政的支持重点。省财政厅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强化资金监管,不断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强化资金保障。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280余万人。2021年,省级财政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96.6亿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3.44亿元,增长3.7%,其中:中央补助84.67亿元,比上年增长2.86%;省级补助11.93亿元,比上年增长9.95%。补助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社会保障首要任务是保基本,重点是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方面,力争做到保障适度。

  二、强化资金监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活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用好、管好。完善《贵州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着力建立资金统筹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精准调度等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安全拨付到位,全力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政策落实。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监管范围,积极督促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支付到困难群众个人账户或者相关机构账户,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监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提高数据对接效率和质量,做到流向明确、账实相符,推动直达机制落实落细。

  贵州省涉农补贴到人到户资金全面通过“一卡通”集中统发,全省统一发放目录、发放频次和发放时间,开发统发监管系统预警功能,对发放不及时的部门和市县进行预警,按月向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县通报补贴发放情况等,建成“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记录查询”平台,补贴对象足不出户便可“一键”查询本人补贴发放信息,不断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

  三、强化绩效评价。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0〕1号)要求,认真对照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结合省级对各地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情况,会同省民政厅完成贵州省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并按时上报民政部、财政部。经过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地方自评、实地核查、统计数据和第三方抽样调查,贵州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评定均为“优秀”等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财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做好资金筹措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同时,督促各地严格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检查监督,使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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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