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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财政局:落实六项举措 为乡村振兴注入发展动能

2021年6月10日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安顺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在践行为民理财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加大对脱贫县区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收支管理,兜牢“三保”底线,通过落实六项举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发展动能。

  一、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调整优化。为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出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管理办法》,将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支持范围、分配、监管等方面做出调整和具体规定。市级财政部门结合安顺实际,调整优化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同时,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好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继续推进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4月,中央明确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对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专项资金类别、整合后资金使用安排的重点以及负面清单项目作了界定。同时,要求脱贫县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明确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作出了要求。市级财政部门及时对接,指导和督促县(区)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需要,按照中央明确的涉农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提前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工作。

  三、最大力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在特殊的建党百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内大循环、需求侧改革的大环境下,中央扶持农业农村的各项预算继续增加。市级财政部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锁定重点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共争取到中央、省级财政农口类专项资金14亿元,为“在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四、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市级财政部门以“一事一议”群众投工投劳、财政奖补等建设方式,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6千余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开展“三改三治”、庭院硬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处理、公共厕所、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照明设施等八个方面的建设。注重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民增收致富的互联互动,逐步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发展高效农业。

  五、推进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村为主体,集体所有;市场导向,规划引领;创新机制,积极探索”的基本原则,指导县(区)以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为重点,以获取长效稳定收益为目标,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力争培育一批农民人均年收入不低于8000元、年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不低于10万元的建制村,逐步消除“空壳村”,有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工作。

  六、开展示范乡镇财政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在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下,为全面提升基层财政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级财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了24个乡镇财政分局开展示范乡镇财政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廉政建设,把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等基本要求贯穿于乡镇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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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