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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助推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2016年1月6日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改变传统的重申报轻管理、无偿性致使效益低下、杠杆作用发挥不够、绩效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贵州省财政积极改革、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更多的银行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加快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建立分类分领域的投资基金,吸引社会投资促进产业发展

  一是省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已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等,下一步将推进融资担保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的设立,在更广的领域发挥政府资金撬动社会投资的作用,同时实现与中央设立的各类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协同联动。二是委托贵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进行运作,实施项目遴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目前,基金已投项目6个,金额1.46亿元;拟投资项目6个,金额1.2亿元;拟投资1.59亿元设立5支子基金,将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45亿元。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及大数据、节能环保、大健康、茶产业、粮食加工及特色产品加工等行业。

  二、建立财政资金创新使用的体制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关于“改进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的精神,贵州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使用方式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起,具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原则上第一年不低于专项资金总额的20%,第二年30%,第三年40%以上),通过创新资金使用方式进行管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业导向、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科学决策,循环滚动、提高绩效”原则,创新和规范管理机制,实施专业机构运作和专业团队管理,引入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机制,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PPP基金、债权投资等方式撬动社会投资,资金由无偿变为有偿、拨款变为投资、资金变为基金,实现财政资金循环放大、撬动社会资本的“加法”功能。建立政银企合作机制,以贷款风险补偿、转贷周转资金、建立担保联盟、建立投融资平台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放大倍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实现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的“乘法”功能。

  三、建立担保联盟,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支持做大做强政府性担保机构,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渠道,一定时期内使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30亿元,市(州)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亿元,县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1亿元。省级政府逐年筹措及整合一定资金建立20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公司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中小企业、“三农”、“3个15万”、“5个100工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五张名片”、“五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重大民生项目进行融资担保服务。截至2015年9月底,全省担保体系已准入政府性担保机构41家,体系内担保机构在保余额64亿元,累计担保额99亿元。

  四、发挥市场化投融资平台支持民生项目和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

  一是贵民公司开展棚改项目融资工作,获得国开行授信规模824.88亿元。目前,累计签署棚改项目贷款合同534.31亿元,发放贷款249.43亿元。已实施的2013-2017年第一、二、三期棚改项目覆盖全省所有市(州)79个县(市、区、特区)及贵安新区,涉及145个项目26.88万户,为各市县调整债务结构、置换期限短成本高的政府性债务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实施专业化管理,用基金方式支持产业发展,有效实现资金的滚动放大作用。

  五、实施“贵园信贷通”融资试点,缓解产业园区中小企业融资难

  2014年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贵州省“贵园信贷通”产业园区企业融资试点办法》,省级有关部门安排一定资金与产业园区按1:1比例筹措贷款风险代偿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不低于代偿补偿金的8倍安排信贷规模,向产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1000万元以下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原则上对发生的贷款风险代偿补偿由省级主管部门、产业园区、合作银行按45%、45%、10%的比例分摊,财政性资金以贷款代偿补偿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年以来,政策执行效果已开始显现,预计2015年底银行放贷规模将达到10亿元左右,目前,全省已有27个产业园区的135户中小企业获得了新增贷款支持。

  六、实施“黔微贷”政策,缓解微型企业融资难

  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微企办、省政府金融办制定印发《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打捆操作、风险共担、全面覆盖”的要求,2014年从微型企业扶持资金中安排700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金,选择与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进行合作,由农信社依托“黔微贷”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微型企业及其创业者发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目标是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一年合作期内,新增对微型企业贷款20亿元,完成目标后将贷款风险补偿金按“以奖代补”方式兑现给承贷机构。经评估考核,合作期内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对全省微型企业新增贷款投放25.37亿元,放大倍数为36倍。2015年又从微型企业扶持资金中安排1亿元贷款风险补偿金,以实现对全省微型企业贷款新增30亿元,微型企业覆盖面达到30%以上,扶持重点行业微型企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的目标。

  七、建立转贷周转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2014年、2015年省财政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分别安排5000万元,共1亿元建立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转贷周转资金池,实施了六枝集团、遵钛集团等逾期贷款的“还旧借新”,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防范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二是2015年省财政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3000万元、仁怀市出资3000万元,共同建立白酒企业转贷周转资金池,目前对16户白酒企业实施了转贷9300万元,缓解了仁怀市中小白酒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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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