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6日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运行平稳、转型加快、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省财政总收入2132.16亿元,比2013年决算数(下同)增加213.92亿元,增长11.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6.42亿元,完成预期目标,增加160.01亿元,增长13.3%。其中,税收收入1026.45亿元,增加186.79亿元,增长22.3%;非税收入339.97亿元,减少26.78亿元,下降7.3%。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137.41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96亿元、调入资金11.12亿元,当年收入合计3732.9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13亿元,增加459.47亿元,增长14.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1.47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71亿元,当年支出合计3736.3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3.39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29.75亿元,用于平衡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加39.08亿元,增长18.5%。其中,税收收入189.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增加28.71亿元,增长17.8%;非税收入60.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增加10.37亿元,增长20.8%。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137.41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2亿元、各地结算上划收入8.43亿元、调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68亿元、调入资金11.1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2.39亿元,收入合计2643.1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71亿元,增加223.09亿元,增长34.3%。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1594.5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3.47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71亿元、债券转贷支出20.9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2亿元,支出合计2674.39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收支相抵,净结余0.3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838.42亿元,完成年初汇总代编预算的110.8%,减少172.66亿元,下降17.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170.4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5.9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161.2亿元,收入合计1045.57 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843.77亿元,减少184.55亿元,下降17.9 %,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调出资金5亿元,支出合计848.77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6%,减少23.07亿元,下降30.4%,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减少6.2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7.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5.9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47.73亿元,收入合计146.39 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53亿元,加上下划各地支出74.67亿元、调出资金5亿元,支出合计97.2 亿元,减少7.23亿元,下降6.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收支相抵,结余49.19亿元结转2015年安排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7亿元,支出8.27亿元,增加2.19亿元,增长36%。收支预算全部执行完成。
总的看,2014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宏观背景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仍达到13.3%的增幅,非税收入占比由上年的30.4%下降到24.9%,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和收入质量明显提高的双预期目标;财政支出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全省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合计2301.01亿元,增长1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中央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累计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137.41亿元,增长16.1%,比上年提高6.6个百分点;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平稳,基本达到改革预期目标。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201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认真落实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绩效财政的各项政策措施,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贵州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省本级和部分市、县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完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全省财政省直管县增加到52个,清理64项民生性专项配套项目,拟定保障财政省直管县部分民生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政策措施,开展2014年财政省直管县年初预算合规性审查,对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2013年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推进税制改革。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环境保护费改税调研。
(二)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支持重点发展平台和项目建设。整合资金投入“5个100工程”和贵安新区重点发展平台;全省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32.81亿元,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全省水利支出完成100.52亿元,开工骨干水源工程40座、引提灌工程68处,新打机井2125眼,提高13 个发展困难县小型水库建设省级投资比例。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9亿元,重点培育“五大新兴产业”,巩固提升“四个一体化”,做特做优“五张名片”;全省农业支出完成128.47亿元,提高水稻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全省扶贫支出完成79.3亿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支持实施工业“百千万”工程和“双服务”大行动,深入实施“3个15万元”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各类型企业健康发展;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69项减少到53项,在部分市、县启动“一费清”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省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4.06亿元,积极支持科技进步创新;整合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65亿元,建立健全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三)加大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全省教育支出完成632.55亿元,积极支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96.17亿元,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98元,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2125元,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7万人,返乡就业62万人。全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97.76亿元,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覆盖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覆盖率达到50%,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全省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78.47亿元,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6.9万套、扶贫生态移民房4.3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万户。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2.2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四)着力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全省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0.39亿元,支持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重点推进环保12件实事和节能减排降耗;全省林业支出完成33.56亿元,支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构建“两江”上游生态屏障。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制定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继续推进清水江、红枫湖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在流域各市(州)间实施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起草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组织申报的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全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印发财政综合考核和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励办法,兑现奖励资金3.91亿元,进一步促进市、县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励市(州)履行民生项目支出责任,加大对县级扶持力度。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出台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为将存量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奠定基础。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收入质量等专项检查,对收入质量不高的市、县进行约谈。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制定实施“贵园信贷通”政策,缓解产业园区企业融资难;支持省贵民公司为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414.88亿元;2014—2017年,每年注入省贵民公司12亿元资本金,预计4年撬动银行资金112亿元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发起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商务发展基金,启动农业(扶贫)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工作;支持省再担保公司有效整合担保资源,全省国有担保联盟成员单位达到22家;组织申报的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被财政部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
2014年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中央关心支持、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和省政协监督指导、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当前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部分市、县民生建设资金仍存在安排不及时或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仍待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注意把握工作的节奏和力度,积极稳妥应对。
三、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近年来,我省发展的基础条件日益改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但是,在“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下,预计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将继续加大,我省财政收支管理也需要逐步向收入预期化、支出刚性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常态转变。综合考虑2015年我省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期情况,结合全面推进营改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11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以及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等政策变化对收支影响的因素,按照收入预算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讲求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对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全省财政总收入预期增长10%的目标为2345亿元左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2%的目标为1530亿元左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3450亿元安排(含中央各项补助相对固定部分),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50亿元,增长15%。如果考虑到年度内中央非固定专项补助的陆续下达,实际支出还将增大,初步预计年底支出将达到3750亿元左右。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部分按增长9%的预期目标为243.2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07.68亿元,增长9.3%;非税收入35.55亿元,增长7%。加上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部分25.3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68.61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部分为666.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4亿元,增长17.3%。加上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增加支出25.37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统筹安排27亿元(按财政部要求以上年执行数的50%计56亿元编列收入。其中,省级统筹安排支出27亿元,转贷各地安排29亿元)、中央下达专款省级列支部分213.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932.59亿元。
按上述收支预算,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68.61亿元,加上中央下达相对固定补助收入1631.63亿元、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8.43亿元、调入资金5.61亿元、调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62亿元、2014年滚存结余85.37亿元、预计各地上解省级收入63.9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6亿元,省本级总收入2262.24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932.59亿元,加上安排省对下转移支付1188.09亿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中非固定部分)、待清理的结转支出85.0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7.14亿元(其中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还本支出23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9亿元,省本级总支出2261.84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0.4亿元,收支基本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汇总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34.59亿元(含拟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1项基金收入33.95亿元,不含煤炭资源税改革后停征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同口径比2014年完成数减少186.97亿元,下降22.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较多。支出预算634.59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8亿元(含拟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1项基金收入8.2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49.19亿元,收入合计94.99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87亿元(含拟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1项基金支出8.09亿元),加上省对下体制返还补助4.84亿元、预计调出计提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数1.09亿元、安排结余结转支出49.19亿元,支出合计94.9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8.67亿元,产权转让收入4.46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13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5.7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37.19亿元,财政(政府)补贴收入238.5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6.25亿元。当年结余39.5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将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前,我们已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在今年1月预安排了部分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前下达了市、县固定部分的转移性支出等相关支出。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正本清源、实事求是,负重前行、迎难而上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在保民生、稳发展、促改革、强管理、增效益、提质量、防风险等方面下硬功夫,切实发挥财政在整体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宏观调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好重点支出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和实施,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各项措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环保投入正常增长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政策和资金分配机制,努力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统筹力度,探索建立三年滚动预算平衡机制,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提高公共服务项目资金中政府购买服务比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扩大营改增范围,简化、归并增值税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做好其他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和环境保护费改税准备工作。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做好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准备工作。支持推进国企国资、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
(三)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新上建设项目。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合理划分债务类型,分门别类逐步化解存量债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防控机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深入分析、及时预警。按照中央部署,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债务预算管理、政府债券发行等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四)大力推进依法理财。认真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完善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继续降低非税收入占比,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列支,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全面清理规范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的优惠政策,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坚决纠正和查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到财政管理工作各个环节。
(五)有效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推动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增强对各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做好支出预算执行分析评价,提高财政支出及时性和均衡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的考核,扩大评价范围、细化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方案,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对于“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至关重要。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下行压力,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贵州财政事业新局面,为实现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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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