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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四强化”力促财政收入“开门红”

  为确保财政收入实现首季“开门红”,瓮安采取四项强化措施:

  1、强化收入征管

  一是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络,随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增强对税收运行态势的监控,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二是逐行业、逐税费、逐部门、逐单位分析测算,确保一个不落、一户不漏,把应征的税费全部征收。三是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等税源的动态监管,确保主体税源稳定增长。四是针对税收征管的难点、盲点和薄弱点,加强中小户型、零散税源和一次性税收管理,强化新办企业、砂石厂、超市、建材、房地产等行业税收监管,努力挖潜增收。

  2、强化目标考核

  一是实行收入督导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收入完成情况与奖补资金挂钩,加大奖惩力度。二是继续加强对乡镇组织收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帮助排查税源,协调征收难题,跟踪入库进度。对开门红有缺口的乡镇,及早落实补欠措施。

  3、强化综合治税

  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切实做好税源调查工作,做到摸清家底,确保颗粒归仓;加强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关度的宏观分析及对行业、企业的微观分析,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征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二是积极组织审计、财政、公安等部门发挥协税护税作用,与税务稽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以稽查促增收,以稽查促征管,严防税收 “跑、冒、滴、漏”;进一步加大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涉税犯罪,夯实税源基础,实现源头控管。

  4、强化财源培植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瓮安县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九条措施》,建立以税收为核心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项目落户瓮安,重点支持投资效益好、增税能力强的企业、纳税大户发展,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二是做强贵信担保公司以及“助保贷”业务,为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修订金融机构考核办法,与财政资金存款、开户相挂钩,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扩大放贷规模,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增强优势项目对工业增长、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四是全力抓好争资引项,努力争取既符合中央和省州投资方向,又能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和引导相关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夯实经济基础,提升综合实力,为财政收入“开门红”奠定坚实基础。(瓮安县财政局 张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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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