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加快城乡融合 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力促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一是统筹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统筹0.3亿元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两延伸”项目实施,不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资金1850万元,重点支持全区23个市县开展城镇道路、供水供气、排水治涝、公共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安排村屯公共照明0.3亿元,有效提升村民生活品质;安排建筑节能项目0.4亿元支持重点关键建筑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0.5亿元,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有效缓解居住于既有老旧住宅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二是分批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47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灵山县、北流市等20个试点县商贸中心、农贸市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建设项目,加快县乡村商贸流通改造升级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畅达。联合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全区各县对县域商业发展现状进行摸底,确定202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明确重点支持内容,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出台《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是分类促进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筹措下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2.6亿元,支持全区开展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发展保护示范县建设,用于县域内集中连片区域村落环境整治、传统居民和历史环境要素修缮、产业开发以及总体规划编制等。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突出文化内涵、民族特色和地方差异等关键因素,支持桂林市灌阳县、贺州市富川县在竞争性评审中成功入选国家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支持开展传统村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维修改造、传统村落宣传推广等项目,进一步激活历史文化底蕴,焕发古村价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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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