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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以实际行动助力西部计划志愿者
投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伟大征程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路在脚下,心是火炬,建功立业大志不移……”当主题歌《到西部去》的激昂节奏响起,总会让西部计划志愿者们心潮澎湃。眼下,广西2022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正在火热招募中。

  由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的西部计划,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西部计划志愿者走出校门,扎根广西,深入基层,逐梦前行,成为了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生力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自2016年起,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和政策保障力度,累计统筹安排2.61亿元支持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和社保单位缴纳等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志愿者投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伟大征程提供有力支持。

  ——积极落实生活补助政策。2016—2021年,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资金1.88亿元,用于落实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政策。一方面,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的志愿者生活补助提标政策。根据中央统一要求,2016年至2019年7月,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补助标准执行;从2019年8月起,调整为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补助标准予以保障(中央生活补助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0.5万元)。另一方面,新增安排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生活补助经费。根据广西实际,参照“三支一扶”等项目补助情况,及时出台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地方配套政策,在上述中央统一生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2019年1月起,新增安排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生活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每年0.5万元的标准执行,地方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两项综合,志愿者生活补助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3.5万元。

  ——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为及时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会保障“后顾之忧”,自治区层面及时研究出台了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会保障经费缴纳相关政策,明确从2016年起,将西部计划志愿者最低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保障范围。此项工作设立之初在全国范围内走在前列。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经费0.73亿元,用于保障上述政策的有效落实。

  ——积极优化资金下达和结算方式。结合每年7月招录新一批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工作实际,自治区财政采取分段保障方式下达相关经费,即:每年1—7月所需经费在上一年12月底前提前下达;8—12月所需经费于当年8月及时下达;中央临时新增补录志愿者所需经费在补录当月及时下达,确保经费保障与志愿者工作开展协同到位。同时,根据西部计划志愿者经费统筹使用的管理要求,结余资金采取滚动使用、跨年结算方式,经费保障更加注重实效性、便捷性。

  ——积极推动广西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落地生效。2021年,根据中央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研究开展实施广西地方项目,在充分考虑地方项目和中央项目政策连续性、平衡性的基础上,保障地方项目实行和中央项目同等待遇的政策。2021年,广西实施中央项目的规模达到1029人;同年8月起,广西新增设立地方项目的招录规模200人,且地方项目的生活补助和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均由自治区承担。据最新统计,自治区财政厅已累计下达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经费976.37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带领和指导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统筹管好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根据自身财力,积极落实2022年中央和广西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助推西部计划志愿者各项工作的有力实施,吸引全国各地广大优秀青年建设广西、服务广西、扎根广西,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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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