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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脱贫攻坚 广西财政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工作成效显著篇

  导语:“十三五”期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最大的发展机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着力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规范资金使用,完善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的减贫带贫作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由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精准、绩效突出,广西2016—2020年连续5年在全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4个分项考核之一)中荣获优秀,多次获得相关部委通报表扬。在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玉林市财政局邱文源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一、政府采购助力消费扶贫

  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支持脱贫攻坚,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政策,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按月通报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奖惩并举,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2020年,全区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份额达26354.24万元,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完成交易额33627.21万元,完成预留份额的127.6%。通过审核进入名录的广西供应商共计655家,上架产品有2127款,覆盖全区33个国家级贫困县,销售总额为47438.15万元,有力带动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

  二、强化教育扶贫阻断代际贫困传播

  (一)强弱项,大力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一是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设施保障水平。2016—2020年统筹资金199.10亿元,建设项目26103个,新增校舍面积2112.5万平方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有力保证贫困地区学生“有学上”的目标。二是实施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帮扶计划。在特岗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经费和名额分配中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启动贫困地区“稚慧园长”和“稚慧教师”培养工程,逐年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及范围。三是积极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十三五”时期累计筹资1.40亿元,支持贫困县41所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建成18个资源中心和464个资源教室。全区残疾儿童入读率达到98%。

  (二)促提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十三五”时期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约32亿元,奖补范围基本覆盖54个贫困县,深入开展县级中专综合改革,推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与当地产业发展结合紧密的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保证有意愿的贫困学生100%就读。鼓励贫困户“两后生”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累计开展贫困家庭职业培训1000多万人次,组建职业教育圆梦班2338个,为贫困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咨询和指导,并安排中职全日制贫困毕业生就业超6万人。

  (三)减负担,全面落实教育补助政策。实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贫困户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和政策,并统筹本级财力将中职在校生学费减免比例从国家规定的90%提高到10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100%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按最高标准档次给予资助。2016—2020年,全区共有约578.15万人次贫困户在学子女获得资助,占受助学生总数(1669.84万人次)的34.62%,获得资助金额约103.33亿元。

  三、力推健康扶贫破解因病致贫难题

  (一)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确保困难群众“有地方看病”。2016—2020年累计投资160.6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2.57亿元,自治区财政投资59.01亿元,市县及其他投资49.05亿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用房建设以及医疗设备购置,有效改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办医条件,缩小城乡、地区及群体之间的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

  (二)突出“198”兜底保障政策落地,确保困难群众“看得起病”。2016—2020年,自治区财政筹措12.17亿元用于对未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补助,使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筹措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和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71.51亿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落实住院救助及门诊救助等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和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落实社保扶贫兜牢基本生活底线

  2016—2020年,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3亿元,全力支持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等行动,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作用。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措施有效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5年的280元提高到2020年的3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5年的125元提高到2020年的235元,有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并于2019年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三是推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确保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从1000元提高至1200元,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从6000元提高至800元。

  五、扩大就业扶贫建立稳定收入来源

  “十三五”期间,广西先后出台支持就业扶持车间建设、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鼓励当地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开展“千村万企”技能培训行动,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据统计,2016—2020年,全区累计认定就业扶贫车间4377家,直接带动就业30.2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5.64万人;完成“两后生”培训4批共1.66万人,“千村万企”培训贫困人员19.27万人次,有效扩大我区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

  六、加强危房改造守牢住房安全底线

  2016-2020年,广西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0.54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58.61亿元,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2.6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级按照户均1500元的标准、县级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同时利用东西扶贫协作资金提高对33个贫困县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大大降低了贫困群众自筹负担。“十三五”时期,累计改造危房48万户,其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6万户。截至2020年12月建档立卡贫困户156.31万户已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在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组织的绩效评价中,广西综合排名全国第二位,获得表扬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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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