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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以“三个强化”为抓手
助推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生态护林员选聘是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护贫困地区绿水青山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下简称“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开展以来,广西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责,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助推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工作协调联动,推动管理做在细处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切实强化与自治区林业局、扶贫办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稳步细致推动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配合自治区林业局、扶贫办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健全、细化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暂行)》,使我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和资金使用管理有章可循。

  二是积极开展全区工作培训班。为确保全区各级财政、林业、扶贫部门弄懂学细落实好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政策,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配合自治区林业局、扶贫办每年度开展的全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培训班,强化对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的工作培训,确保市县更好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是推动县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考虑到各项目县贫困程度和生态资源的差异,自治区积极推动各项目县人民政府主导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据统计,我区67个项目县中1个项目县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选聘实施方案,39个项目县以县政府名义印发选聘实施方案,27个项目县以林业、财政、扶贫三部门联合印发选聘实施方案,各项目县选聘工作推进情况较好。

  二、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自治区财政厅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保障工作,推动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资金筹措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中央和自治区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推动中央下达我区的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从2016年的1.5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02亿元,并实现5年连续增长。同时,自治区财政指导市县财政主动统筹市县财政相关资金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据统计,2016—2020年,全区67个生态护林员项目县累计利用各级财政资金17.13亿元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其中: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5.62亿元、自治区财政资金707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981万元。

  二是推动优化资金分配。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对接自治区林业局、扶贫办,结合全区各县贫困程度、生态资源情况,合理分配下达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将补助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倾斜。同时,为了缓解自然保护区的社区矛盾,根据自然保护区内贫困人口和森林资源情况,在不重复安排护林员的前提下,合理统筹优先安排新增资金在自然保护区内选聘一批生态护林员,管护保护区的森林资源,带动保护区内贫困群众脱贫,促进保护区和谐稳定。另外,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护林员指标,带动和巩固包括壮、苗、瑶、彝、仫佬族等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促进民族团结互助、共同进步与和谐发展。

  三是积极完善补助标准。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商自治区林业局,统筹考虑生态护林员管护区森林资源情况、管护难易程度、现有生态护林员工资水平以及贫困户户籍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护林员的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和劳务补助标准,推动实施补助标准和管护面积差异化的政策,最大程度地发挥脱贫带动作用。

  三、强化工作督促指导,推动成效显在明处

  在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联合自治区林业局开展涉林扶贫财政补助资金检查,强化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的检查,及时通报并要求落实整改在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合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资源管护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全区实现资源管护面积8100多万亩,人均管护面积1300多亩,涉及67个县753个乡镇23749个村屯。各项目县的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得到较好管护,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带动脱贫效果明显。截至2020年底,全区在聘生态护林员人数达6.3万名,带动和巩固24万名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户均年增收达8000元,加上其他生产务工收入可达到脱贫标准线以上,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对贫困户脱贫的平均贡献率达60%以上。同时,生态护林员在接受业务、技术培训后,积极发展产业并带动其他贫困群众,部分生态护林员成为当地脱贫致富带头人。同时,通过将补助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将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带动和巩固包括壮、苗、毛南、仡佬族等超过15万名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

  三是发挥多重社会作用。生态护林员在履行管护森林资源、巡查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当地乡镇政府、村委开展村屯周边绿化管护、乡村清洁等重要工作,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大生态护林员积极参与到当地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区67个生态护林员项目县中有45个县由当地政府组织生态护林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超过3万名生态护林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累计参与达到20万人次。生态护林员在当地发挥了多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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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