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广西财政大力支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十三五”期间,广西财政累计筹措资金376.53亿元,支持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121元。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从2019年起将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年200—6000元共15个档次,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和丧葬补助金标准,惠及全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约630万人。
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扶贫政策,努力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水平随经济水平发展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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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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