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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站位全区大局 强化担当作为
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广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推进国资国企领域改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周密组织加强协调,强力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在力求学懂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深入试点省份调研,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配合起草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桂政发〔2020〕8号),牵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桂财资〔2020〕16号),组织开展全区调查摸底和划转方案报送工作,下达国有股权划转通知,提前两个月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划转工作进度走在全国前列,得到财政部肯定。

  二、有序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代拟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9〕88号),及时组织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摸底调研,根据实施步骤要求汇总和梳理区直各部门报送的统一监管方案,提出分类监管的意见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规范并加强分类监管工作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持续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桂财资〔2017〕31号)关于资产清查和处置等规定,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的国有资产处理问题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贱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决策部署,对计划脱钩的协会商会的国有资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业协会商会平稳过渡。

  四、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任务。按照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及时开展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配合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配合做好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混合制改革工作。根据财政工作职能提出财政支持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农投集团、广西建工集团、广西宏桂集团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牵头落实相关措施办法,国资国企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五、顺利完成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20〕4号),积极部署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要求各上报单位在填报数据的同时对报表数据进行自审,把住报表数据上报的入口关。在面向各设区市财政局开展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预审工作中,对各设区市国有企业决算报告电子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电子文档等材料进行预审审核并及时反馈。在预审工作的基础上,对自治区本级各区直国有企业上报的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进行集中会审,按照审核要求,逐一核对各单位上报材料,守好数据上报审核关,切实保证报表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筑牢国资报告数据基础,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六、多措并举确保自贸区平稳承接资产评估管理业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或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的决定》(桂政发〔2020〕10号)精神,采取行政委托方式,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备案等权力事项下放给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贸区平稳承接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管理业务。一是主动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管理中有关材料要求、申报程序、管理规定等委托事项函告自贸区。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对《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中重点条款进行解读,推动自贸区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备案管理相关规定,提升备案管理政策水平。三是全面梳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工作流程,并针对备案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进行专门讲解。与参加培训人员开展面对面交流,点对点现场指导,确保自贸区平稳承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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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