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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迅速行动 推进直达资金监控工作

2020年10月21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严格新增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广西财政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制度保障,推进系统升级,开展业务操作培训,迅速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以关礼厅长为组长、王代玉副厅长和李青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的自治区财政厅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预算处、国库处(中心)、政府债务管理处、党政群团处、国防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工业交通处、社会保障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处、金融处、财政监督局、财政信息管理中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库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和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的成立,加强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各部门、各岗位凝心聚力、互相支持,共同做好监控工作。二是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自治区财政厅从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紧密联系的各业务处室抽调业务骨干共27人,成立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专项负责直达资金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事宜,负责财政厅内各处室的沟通联动,负责与市县各级财政部门的上下对接。通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相关处室工作责任,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建立上下联动、迅速反馈的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自治区本级横向工作联系群,负责财政厅内各处室、各环节的对接和反馈。各处室建立纵向工作联系群,从预算、国库、各部门预算管理处信息系统等各条业务线“一竿子到底”,指导、督促并协调解决市县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时反馈监控信息、工作进度、存在问题、措施建议,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明确制度要求,强化制度保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文件,结合实际,广西财政厅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印发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20〕57号),明确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总体要求和监控主要内容;就监控系统部署、基础数据信息收集、数据接口升级等技术事项提出要求;明确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要求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各项工作规定;明确自治区财政厅将对市县财政部门开展监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对预算发文不规范、资金标识不准确、数据导入不及时不准确、预警信息核实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约谈财政部门负责人。二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20〕58号),要求自治区各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组织预算执行。明确直达资金要单独调拨、定期对账。直达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收集直达资金信息及时导入监控系统。

  三、实现数据对接,强化技术保障。由自治区财政厅信息中心牵头,加班加点,组织太极华青公司对直达资金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与财政部的对接。省、市、县支付系统、指标系统按时完成改造。广西14个市、111个县区及时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系统与直达资金系统的对接。截至6月末,完成了全区财政部门新用户的初始化和权限配置,确保全区各市、县(区)能正常登录和使用系统,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支持。

  四、提升系统操作水平,强化培训保障。开展“一竿子到底”、覆盖全区各市县的培训,保障各层级、各岗位、各经办应知应会,提高政策执行和上岗操作能力。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共1927人,参加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培训。为解决系统实际操作问题,自治区财政厅举办全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系统操作视频培训,信息中心同志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开展过程中所涉及的预算指标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相关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确保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财政部要求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的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共1370人参加培训,为实际操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推进工作开展,强化监控督促。自6月30日起,自治区直达资金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每日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导出有关工作进度情况,在微信工作群里反馈、督促相关处室及时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并督促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及时将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财政部已下达预算指标在监控系统完成分配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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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