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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落实“三支一扶”计划补助政策 积极引导和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更好地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2019年,广西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相关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全区“三支一扶”人员相关补助标准进行调整。2020年,广西财政下达“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7051万元,同比增长52%,有效落实“三支一扶”计划补助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提高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自2019年起,对“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0元。其中:中央补贴标准提高到30000元,自治区补贴标准提高到6000元。

  二、提高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标准。自2019年起,对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

  三、支持开展能力提升示范性培训。为提升“三支一扶”人员从业素质和能力,增强“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热爱基层、奉献基层的信心和决心,对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示范培训班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

  四、落实社会保险费用。按照最新公布的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确定“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五、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待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岗位等级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员以下”或“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标准,给予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六、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按照第一档标准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补贴标准随国家和自治区浮动周期同步调整。

  七、落实其他补贴。对“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交通费用补贴每人每年500元、节日慰问补贴每人每年500元,并为每位在岗“三支一扶”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通过完善提高“三支一扶”计划政策补助标准,结合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措施的落实,为优秀“三支一扶”人员留在基层继续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全区“三支一扶”人员队伍稳定。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已从2019年的1300人增加到1500人左右,每人全年工作生活补助水平已相当于或略高于当地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收入水平,有效激发“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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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