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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投资评审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放管服”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广西因“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得到国家表彰。近年来,广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动作为,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放管服”,助力中央和地方水利建设投资。

  一、基本情况

  我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实行先评审后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制度,2018年6月之前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部门进行评审。十三五期间,国务院批复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编制了《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列入该《实施方案》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458个,规划总投资66.22亿元,2019年12月经向水利部、财政部报备后调整的《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466个,规划总投资69.51亿元。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二、先进做法

  针对灾后水利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财政投资评审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助推水利项目建设,结合深化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农〔2018〕78号),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评审体制改革进行了“放管服”改革,将大部分项目的评审权限下放14个设区市财政部门。

  本次“放管服”有三大特点:一是“放适度”。评审权限只下放到设区市的财政评审机构,不下放到县级评审机构,水利类评审人员专业能力配备要与项目需要相匹配,不搞为下放而下放。二是“管关键”。跨区域重大项目如设计洪水标准二十年一遇及以上的项目仍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评审机构评审;评审关口前移,重点抓住初步设计概算这个关键环节,评审结果作为批复和安排项目投资资金的依据。三是“服到位”。自治区财政厅做好对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和专题案例研讨会;在日常工作中设立热线电话、建立QQ、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解答政策、指导业务、解决难题,确保评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取得成效

  广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放管服”后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加快了项目评审工作进度。截止2019年底,全区已完成评审项目418个,评审完成率89.70%,其中由市本级完成评审的项目172个,占比41.15%;二是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行概算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前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据不完全统计,已完成评审的418个项目,节约财政资金约5.23亿元。三是加快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概算评审在项目批复阶段进行,与技术审查同步,招标前不再进行招标控制价评审,节约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有力推进建设进度,据水利部门统计,目前已开工建设288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9.11亿元。四是加强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概算评审力量,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评审工作机制,锻炼培养了市本级水利专业评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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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