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广西财政新闻联播

广西首次拨付工伤保险储备金1000万元 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20年以来,广西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缓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为确保广西工伤保险基金平稳运行,自治区明确,工伤保险基金累计不足支撑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按规定申报自治区级工伤保险储备金。根据河池市申请,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拨付河池市自治区级工伤保险储备金1000万元,保障河池市工伤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工伤保险储备金是指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和参保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自治区级工伤保险储备金由设区市按规定上解基金、储备金利息和依法纳入储备金的其他资金构成。本次拨付河池市的1000万元自治区级工伤保险储备金,是我区2016年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办法》以来首次拨付统筹地区储备金,充分发挥了工伤保险储备金在应对工伤保险政策重大调整等情况下,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作用。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