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综合施策引导激励县级财政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2019年,财政部对全国28个省(区、市,不含北京、天津、上海)1868个县(县级市、旗,以下简称县)财政管理情况开展了综合评价,我区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位居全国第6位,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并较上年在提高4位,是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全国前10位的省份,获得财政部财政管理奖励资金1.38亿元。在经济欠发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西部地区,我区财政管理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主要得益自治区财政厅多年来多措并举,建章立制,强化激励约束,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全区县级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激励约束办法。为有效破解财政管理中“财源基础培育难,财政收入组织难,支出进度加快难、绩效理念强化难、政府债务管理难”等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财预〔2019〕162号),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市县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和努力程度的指标体系及激励制度。该办法明确了包括税收收入增长、优化收入结构、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提高财政自给率、政府债务管理、市本级对所辖县区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等10个方面12项指标,覆盖了基层财政管理的主要内容、关键环节和全部过程。
二是强化奖惩,建立转移支付挂钩机制。为奖优罚劣,自治区财政对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总分或单项指标得分全国排名靠前的县(市)予以通报表扬,并纳入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测算给予奖励。在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合计安排奖励资金12600万元,其中:对排全国前200名的灵山县、都安县、灵川县、田阳区、北流市、环江县等6个县(市)安排奖励资金1000万元;对排全国第200—400名的宁明县、横县、三江县、藤县、马山县、浦北县、隆林县、荔浦市、永福县、钟山县、隆安县等11个县(市)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对全国排名倒数500名的苍梧县和德保县各扣减了500万元。
三是对标对表,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为推动县级财政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效果,自治区财政厅对照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核评价的标准,广泛组织开展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培训、国库管理培训、债务管理培训、绩效管理培训等,从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化解财政赤字、预决算信息公开、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入手,进行详细讲解,全面指导,持续改进,有效提升了县级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业务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财政管理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市县包括优化收入结构、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提高财政自给率、政府债务管理等管理指标的考核,并持续强化绩效考评结果在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中的运用,引导激励市县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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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