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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多措并举促就业创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立足财政本职,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据人社部门数据反映,2017年1—6月,广西城镇新增就业24.28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9.38%、63.17%、69.55%;截至6月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2.89%,比计划控制数低1.61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一、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协同发展。2017年,广西财政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等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以养老服务业为例,广西自治区政府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自治区财政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据统计,全区已建成敬老院1167个、五保村6860个、农村幸福院4016个,分别可提供床位29404张、76516张、16352张,为数以万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二)支持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继续执行降低我区参保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政策,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

  (三)支持实施广东广西对口扶贫,支持广西劳动力输出到广东。2017年,自治区从广东对广西的帮扶资金中专门安排150万元,用于开展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计划分3期安排14个设区市部分贫困村的300个创业致富带头人,赴广东佛山市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进行培训,采取“产业+培训”的培训模式,在集中培训15天的基础上,再由导师跟踪指导11个月,为学员创业提供全程咨询服务的同时,帮助学员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一)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降低创业创新企业收费负担 。2017年广西继续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取消、停征、减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卫生计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督、农业、交通等20多个部门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举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多亿元;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利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此举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亿多元。

  (二)支持新产品推广。2017年,自治区财政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产业化和产品升级项目补助资金4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新产品培育和产业化生产推广应用项目。

  (三)支持激活创新创业主体。一是支持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继续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授予事业单位对其拥有的由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的自主权,促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是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科研或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2017年自治区下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经费9849.66万元,按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进行代偿。三是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2017年,自治区财政整合相关资金共1.44亿元纳入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财政后补助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支持创新企业直接融资。2017年,自治区财政从金融保险行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奖补资金1.26亿元,主要用于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对成功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发行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和为我区企业发行股票及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五)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2017年,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申报工作,确定我区2017年纳入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13个,获得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95亿元支持。争取实现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大力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落实创业孵化相关补贴。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对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给予补助,对入驻孵化的企业场地和水电适当补贴,孵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孵化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截至2017年6月底,全区已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33个,累计3663家企业和项目入驻孵化,直接带动就业2.56万人。支持众创空间建设。201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2.09亿元,统筹支持包括众创空间在内的科技基地以及科研人才建设。

  (二)支持落实中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2017年,自治区财政筹措贴息资金6216万元,用于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三)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推动产业创业投资发展。。2017年上半年,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子基金,以市场决策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优先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实现突破。一是完成第二批5支子基金投资方案上报工作,并获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预计总募集规模120.212亿元,其中:广西北部湾厚润德智能制造产业基金(筹)1.212亿元,广西恒拓汽车产业基金(筹)100亿元,广西海升现代农业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筹)3亿元,广西中马产业发展投资一号基金6亿元,广西东盟硅谷双创高科技基金(筹)1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规模30.212亿元,其中引导基金认缴出资4.99亿元。二是上报第三批1支子基金“广西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方案,计划总募集资金10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30.025亿元,其中引导基金首期拟认缴2.895亿元。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设立产业类各子基金,较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和乘数效应,在全国地方省市政府投资基金中,属于进度较快地区。

  (四)支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017年安排支持商事制度改革的经费123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商事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企业年报、注册证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支出。

  四、支持推进重点人群就业

  (一)落实就业补助政策。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就业补助资金8.62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扶持对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补贴。

  (二)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2015—2017年期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三)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等全额由各级财政负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补贴,其中培训费补贴每人每年6500元、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5500元。

  (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就业。筹措“三支一扶”资金0.37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支持基层建设发展。筹措专项经费0.93亿元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进行代偿。

  (五)支持基层就业服务均等化。筹措资金0.48亿元,支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人群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六)支持化解产能职工安置。及时出台化解产能职工安置相关社保政策措施,明确由各级财政分级落实资金筹措责任,支持职工转岗职业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职工参加转岗职业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助;对特殊地区职工给予跨地区就业信息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支持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2017年拨付稳岗补贴144万元,支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补贴金额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费的50%,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促进企业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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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