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积极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
广西财政厅从2010年开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经过7年的实践与总结,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0—2016年财政厅总共对自治区本级523个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评审,送审总额46.36亿元,净调减预算8.85亿元,净调减率19.09%。2016年评审项目135个,送审总额10.49亿元,净调减预算2.59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744%,1466%,1882%。财政厅根据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结果,调减了部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节约了财政资金,推进了项目支出预算编实编细编准,提高了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领导高度重视。2010年以来,历届财政厅党组非常重视和支持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时任财政厅苏道俨厅长(后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伟京厅长(现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现任财政厅关礼厅长都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并对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都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多名副厅长对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作出批示,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财政厅先后出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办法》(桂财预〔2011〕82号)《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厅内操作规程》(桂财办〔2016〕64号)和《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规程》(桂财办〔2011〕93号),明确了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标准、内容、流程和评审结果运用,为推动项目预算支出评审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各部门预算管理处负责确定评审项目,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的依据。二是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评审项目资料审核和评审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报告。三是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将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情况作为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的依据之一。四是财政监督检查局将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情况作为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五是将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情况纳入财政厅对区直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考核指标,引起区直单位对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厅内处室相互配合下,初步形成了厅内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监督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机制。
四、注重宣传汇报。一是财政厅将涉及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的制度和要求编入每年的《部门预算编制指南》,扩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宣传。二是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在布置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同时,宣传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并要求按照规定申报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三是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每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结束后,形成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专题材料报厅领导,得到厅领导的高度重视。
五、提升评审效率。通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等措施提升评审工作效率。一是设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做到即到即评审。二是靠前站位,指导项目送审单位做好评审资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三是压缩评审时限,项目初审时间要求5个工作日完成,扣除对数和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出具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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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