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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四项措施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今年来,为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与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预算信息系统,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一是规范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等人员经费支出标准。根据单位人员社保缴费和公积金缴费政策,梳理分析本区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和公积金缴费情况,及时调整区级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进一步明确社保缴费和公积金缴费支出标准。

  二是完善项目支出体系分类管理。将项目支出体系分为教育类、城乡社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农林水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安全类、科学技术类以及其它公共服务类等类别,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扩大项目支出定额体系。

  三是建立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完善行政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钦北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钦北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参照市财政局文件精神,制定了《钦北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经费使用和各项明细支出标准,严格行政经费管理。

  四是完善预算编审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完善预算各项录入表、基础信息数据及各类输出报表。加强财政供养人口数据库建设,采取分批集中录入方法,及时做好财政供养人口数据库数据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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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