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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69.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2.0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933.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0.54亿元、调入资金35.12亿元、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111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69.8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5.9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97亿元、调出资金7.06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0亿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年终结余180.85亿元。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24.8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4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933.1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3.78亿元、调入资金32.13亿元、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111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24.8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8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9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672.87亿元、调出资金1.37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0亿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年终结余41.79亿元。

  ——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亿元,全年动用完毕,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672.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增长8%。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4年底,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81.5亿元。

  (3)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情况。

  2014年底,中央代理发行我区政府债券余额累计32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留用部分累计102.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05.0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0.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增长14.9%;中央补助收入41.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6.43亿元,调入资金7.06亿元。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405.0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5.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增长23.7%;上解中央支出1.24亿元,调出资金19.3亿元;年终结余308.92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2.4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增长7.5%;中央补助收入41.0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9.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0.78亿元,调入资金1.37亿元。

  2014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2.4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增长11.4%;补助市县支出88.09亿元;年终结余58.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仅南宁、桂林、百色三个市本级以及自治区本级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6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增长68.8%;上年结余收入4.34亿元。

  201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6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增长173.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5.15亿元;年终结余0.58亿元。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8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增长9.4%;上年结余收入3.77亿元。

  2014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8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增长237.3%,主要由于当年加快支出进度,消化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相应大幅增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1.71亿元;年终结余0.0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789.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增长7.7%。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768.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增长13.5%。

  收支相抵,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1.1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69.94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91.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增长17.7%。

  2014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82.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增长37.3%。

  收支相抵,2014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2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9.93亿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4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对2014年预算的决议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全面部署我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二是积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三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税制改革。四是完善自治区和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

  (2)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一是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二是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3)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明显加大财政民生支出投入力度。二是全力保障十项为民办实事资金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管理。

  (4)不断加大对下补助力度。一是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二是明显增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三是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四是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5)切实规范预算管理。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工作。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6)扎实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加快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三是加大新预算法培训力度。

  2.认真研究落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

  2014年,财政厅承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92件,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30.8%,均已在规定时限前办理了答复意见并寄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在财政厅直接答复代表的75件建议中,A类件为51件,B类件为20件,C类件为4件,A、B类复文占答复件的95%;对于C类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也已经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或留作参考。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得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推进改革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持续增强等方面。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新预算法要求,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5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展望2015年,我区外部和内部经济环境仍然错综复杂,财政运行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全国和全区都进入了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有色金属、制糖、电解铝等我区传统支柱产业持续低迷,导致税源基础薄弱;“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项目清理力度不断加大,导致财政进一步减收。支出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县县通高速、市市通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双核驱动”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提高社会民生保障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成本增加,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矛盾突出。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和五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全力支持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构建“三区统筹”格局;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需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严格依法理财。二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三是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四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五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六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区财政形势,结合贯彻新预算法有关要求,2015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313亿元,增长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14亿元,增长6.5%。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661.88亿元,增长7.5%。除支持经济增长以外,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继续加大力度向民生方面倾斜,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计2867.36亿元,增长8.3%;民生支出占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78.3%,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8.5亿元,增长5%,增幅较低主要由于市县交警、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划导致本级非税收入相应减收19.79亿元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导致减收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281.96亿元,增长9.6%;非税收入56.54亿元,下降13.3%。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53.6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825.4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5.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8.8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亿元,调入资金14.01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53.6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53亿元,增长12.5%;上解中央支出4.83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696.81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2.5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53亿元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80亿元,其余539.53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各安排0.56亿元、1.5亿元、5.16亿元、2.22亿元和3.06亿元,分别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6%、13%、1.4%、37.4%和16.3%;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务用车改革不再安排。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8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计支出1696.81亿元,增长35.9%。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增支。

  (3)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①保障民生。

  ——教育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教育投入151.61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20.53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二是安排资金2.8亿元支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三是安排资金4.8亿元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工程。四是安排资金23.13亿元支持实施高等教育特色化上水平工程。五是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六是安排资金2.63亿元支持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七是安排资金0.7亿元支持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八是安排资金23.22亿元支持实施教育扶贫富民工程。

  ——医疗卫生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医疗卫生投入87.42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9.59亿元。二是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项经费6.03亿元。三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2.45亿元。四是安排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1.81亿元。五是安排妇幼专项保健资金1.8亿元。六是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1.25亿元。七是安排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1.64亿元。

  ——社保就业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社保就业投入122.23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5.12亿元、城乡低保资金5.05亿元、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资金5.41亿元、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3.8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安排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3亿元、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资金1.25亿元、促进创业就业专项资金1.18亿元等,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三是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5亿元、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4亿元、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28亿元、福利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亿元和农村养老机构补助资金1亿元,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四是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2亿元和医疗救助资金1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五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资金8.32亿元,用于发放区直国有困难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区直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下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补助等。

  ——文体传媒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18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排资金3.86亿元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安排资金1.39亿元支持文化产品创作和对外文化传播。三是安排资金1.21亿元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四是安排资金2.6亿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项目。五是安排资金1.67亿元推动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自治区将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5.5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5.76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二是安排资金3.69亿元支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②支持“三农”。自治区统筹安排农林水资金121.29亿元,重点支持以下事项:一是安排农业资金44.96亿元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二是安排21.05亿元支持加快林业事业发展。三是安排扶贫资金5.9亿元。四是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亿元。

  ③科技创新。自治区统筹安排科技投入19.23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基础研究经费2.6亿元。二是安排应用研究经费5.43亿元。三是安排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7.25亿元。四是安排专利专项资金0.82亿元。五是安排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经费0.2亿元。六是加大对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八桂学者、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场馆以及科研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

  ④生态文明建设。自治区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投入29.22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整合资金14.64亿元支持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专项活动。二是安排资金14.58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测预警等。

  ⑤区域协调发展。自治区统筹安排区域协调发展投入36亿元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统筹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和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的北部湾财力补助资金5亿元。二是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等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三是安排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财政专项资金7亿元。四是统筹安排左右江革命老区专项资金3亿元。

  ⑥加快产业升级。自治区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8亿元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1.5亿元、汽车产业发展资金1.5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1.3亿元、企业上市扶持资金0.2亿元等,支持广西工业创新、振兴计划。二是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亿元。三是安排广西外贸发展资金1.36亿元。四是安排商业流通事务专项资金0.42亿元。

  ⑦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95亿元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各项资金约30亿元用于支持我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等。二是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铁路建设及运营,保障市市通高铁工程。三是安排民航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我区民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21.38亿元支持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安排资金14.47亿元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六是安排资金10.12亿元支持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3.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15年全区各级财政到期的中央财政代理发行政府债券额度总计5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32.5亿元,市县合计19.5亿元。

  关于2015年政府债券安排情况,我们将根据财政部下达给我区政府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357.8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3.63亿元,增长6.2%;中央补助收入15.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9.05亿元。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357.8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7.95亿元,增长3%;调出资金20亿元;年终结余109.87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07.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73亿元,增长3.4%;中央补助收入15.1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27.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34亿元。

  2015年自治区本级各项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07.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2亿元,增长21.4%;补助市县支出58.32亿元;年终结余26.99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为首次汇总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自治区本级以外,全区仅有南宁、桂林、百色和贺州四个市本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0.85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3亿元,增长10%;上年结余收入0.62亿元。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0.85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85亿元,增长11.2%;调出资金2亿元,进一步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力度。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5.12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9亿元,增长0.4%;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2015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5.1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2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安排885.9亿元。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安排877.24亿元。收支相抵,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8.6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78.6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安排201.65亿元。2015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安排209.1亿元。收支相抵,2015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不抵支7.4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2.48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5年全区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预计自治区本级财政2015年1月共安排支出4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亿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亿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稳增长各项措施。发挥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消费稳定增长的基础作用、出口促进增长的支撑作用。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努力争取中央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二)确保完成促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中期财政规划。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此外,统筹衔接好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

  (三)扎实推进调结构各项工作。支持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农业生产支持力度。

  (四)切实保障惠民生各项部署。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筹措工作。深入推进教科文事业发展。扎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资金保障工作。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坚决贯彻防风险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加快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自治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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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