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四项机制强化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
为强化财政国库资金管理,保障国库资金安全、及时、高效支付,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广西区财政厅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抓好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调度资金管理机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库资金调度的原则、内容、方式、监管以及超调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资金调度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超调资金管理机制。将市县超调资金同市县财政存量资金压缩情况进行挂钩。规定因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缩达不到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而造成库款紧张的,广西区财政厅原则上不予超调资金。对达到标准的,优先调度。
三是建立应急调度管理机制。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紧急事项,如重大灾害性、突发性事项,广西区财政厅按照“急事急办、随到随办”的原则办理国库资金调度。
四是建立库款预警管理机制。对市县国库库款余额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对国库库款余额低于警戒线的市县,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预算正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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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