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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有效结合


近年来,桂平市财政局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财政票据监管工作新模式。截至2013年底,桂平市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有效结合,实现了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激管理系统对接应用,即通过银行收款,电子化票据管理记账代替过去集中汇缴时需要手工开票和记账的繁复程序,实现了非税收入征收系统数据信息化,极大提高了非税收入征收效率,增加了票据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目前,桂平市15所高中、55所初中和26所小学、物价局、卫生局、医院共99个单位115个管理卡和开票点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均实现正常运行,占计划实施单位的97%

一是科学界定实施对象。该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施对象为大量使用手工票及使用手工票集中汇缴的用票单位,如教育、医疗系统所属单位。对于一年需要开具手工票据25份以下的单位,要求通过集中到市财政局非税中心开具的程序。

二是合理配置资源。由市财政出资为实施单位统一购买票据设备,购买智能卡的款项由实施单位支付,年管理费用统一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将财政和物价部门联合审核通过的各“非税收入”收费种类、收费名称和收费项目统一输入财政管理卡,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对部分收费项目按科目书进行细化,做好管理卡信息写入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市财政局组织安排软件公司对全市115个开票点的财务人员和开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对财政票据管理软件的使用、操作和管理,采取现场实际业务指导的方式,使受培训人员能掌握并熟练操作程序。同时,财政部门与软件公司派员组成现场组和网络组,通过现场解决或网络远程协助,加强对全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业务指导,认真做好错误更换预案,以及定期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研究工作。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财政部门联合审计、物价、纪委等部门,对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不到位、违反财政票据管理使用规定、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逃避财政监管等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非税收入缴库电子化的实施,明确了非税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准确掌握了各征收单位票据领、用、缴销及资金缴交情况,对增加执收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公信力、不断推进“阳光财政”产生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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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