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014年1月10日起,贵港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以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自2013年6月以来,贵港市已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5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00元提高到195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月人均250元提高到300元,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月人均125元提高到225元。2013年,全市共拨付城市低保资金9012.3万元,惠及33792人;农村低保资金2.78亿元,惠及265979人;五保供养资金8203.8万元,33040人受益。同时,该市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2013年共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32.7万人,资助金额1592.8万元,累计拨付医疗救助资金4327万元,救助大病医疗对象16339人。根据这一情况,贵港市下发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立即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价格补贴机制,按规定向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即为适应2013年10—12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涨幅超过5%的实际情况,以缓解低收入家庭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