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财政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钦州市财政部门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民心实事来抓,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的同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累计筹措到资金11285万元,着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2013年,自治区安排钦州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100户,截至目前,竣工4141户,竣工率68%。财政部门已发放危改资金4446万元,2589户危房改造户受益,剩余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钦州市财政局的主要做法有:
一、积极筹措资金,为危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障。一方面,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资金4575万元、自治区资金4575万元;另一方面,通过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和整合本级相关资金(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等)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并足额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市本级安排915万元配套资金,县、区级财政安排1220万元配套资金。
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加快审核申请材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将补助资金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以“一卡通”形式发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发放到位,保证惠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建〔2010〕100号),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从补贴资金中提取管理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车辆、通讯设备购置及生活补贴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老百姓身上,体现惠民效益。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建立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加大与纪检监察、住建、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和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危改项目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危改户“一户一档”资料收集、归档整理、微机系统录入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技术指导。对发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工程进展缓慢、责任不强的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进行工作约谈或提请上级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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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