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行为,预防学生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健康食品,宾阳县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纳入阳光采购。
此次纳入集中采购的实施对象是全县为学生提供就餐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纳入集中采购的食堂原料有:煤、猪肉、大米、米粉和食用油。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2个步骤实施:一是2013年春学期,以宾阳中学、宾阳高中为示范点,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二是从2013年秋学期开始,在示范基础上,逐步在全县为学生提供就餐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推广。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纳入政府采购将产生三大作用:一是提升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有效预防和杜绝学校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从源头到餐桌,整个链条全程监管,扫平盲区和死角,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三是对强化政府采购职能,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推进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度,有效发挥资金效益方面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