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五个管理”强化防艾资金管理
近年来,钦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钦州市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2014年钦州市实施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将防治艾滋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会同市卫生局制定《钦州市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防艾经费的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检查、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防艾资金管理;对全市防艾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将局机关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坚持做到防治艾滋病工作与单位全局发展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明确各相关科室职责,将各科室(单位)落实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将落实艾滋病防治经费内容列入《2012年度平衡计分卡考核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会同市防艾办根据年度防艾重点工作安排规定的各项目实施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将防艾经费分配落实到各项目单位,改变往年经费由项目单位申请后再核拨的情况,促进项目单位尽早开展项目工作。
三是加强层阶式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为市防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成员参加防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防治艾滋病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协调对接,落实人员担任防艾工作联络员。
四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市本级防艾专项经费中,专项安排17.3万元,支持做好防艾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联系点督查指导,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当地防艾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对防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回访工作制度,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价来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遵守廉政制度情况。
五是加强人性化管理。会同市人社、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研究制定市直专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推进绩效工资实施,以保障和激励防艾工作者。市直专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已从2009年10月起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年人均27200元核定,其中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季度发放。从市本级防艾专项经费中安排部分资金奖励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防艾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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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