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房地产税收“一窗式”征收成效显著
为提高房地产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贺州市财政局通过学习借鉴外省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于2008年10月挂牌成立了贺州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管理中心,在全区率先推行以“先税后证”为抓手,以信息共享为依托,以优化服务为宗旨的“一窗式”征收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堵塞税收漏洞,优化纳税流程,方便纳税人缴税办证,加强政务协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贺州市本级及其下辖的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范围内涉及房地产交易行为(含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转让、出让等)的所有地方税费,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统一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管理中心实行“一窗式”征收,即在一个办税窗口办结所有房地产业交易行为应交的税费。
“一窗式”征收运作一年多来,房地产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市区契税收入从2008年的1918万元提高到2009年的 2630万元,增长137.1%,同时,由一体化中心代征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税收收入也连续翻番,2008年实现代征营业税及附加收入3485万元,2009达到5140万元,增长147.5%。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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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