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出台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进度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切实解决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年初预算到位率低、预算执行进度慢等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厅党组提出今年财政支出完成预算90%以上的目标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最近制定了《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进度考核试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的对象为厅内各部门预算管理处;考核指标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即各部门预算管理处所分管一般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占年度调整预算的比率;考核指标采用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半年、三季度、四季度分别予以考核,分值分别为20分、30分、50分,年终将三次得分加总得出全年总分;年终考核结果将在厅机关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通报,并与厅内两年一度的“双先”评选挂钩。(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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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