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新农合优惠政策惠及五保户独生子女双女户
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出台了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农村五保户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其中3884户五保户、107户独生子女户、16户双女户的家庭免费享受新农合中规定的各类疾病补助项目及下列优惠政策:
一是免除相关费用。免除五保户和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并落实放环节余措施,或依法只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夫妇及其子女的新农合参合费,免除的费用由区财政补贴。
二是提高门诊补偿金额。每人每年门诊定额费用由原来的8元提高到50元。
三是取消了住院起付线。取消了原来个人住院最低要自负50-100元住院费用,实行零起付线。
四是医疗费用在医院直补。在辖区内医院住院的,补偿金额由医院先垫付,然后由医院所属的合管办每月核拨到该医院。
五是提高住院医疗补偿比例。在区内医院住院治疗,补偿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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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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