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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释放税收政策红利 加快推进横琴、前海、南沙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出台以来,广东省、市、区三级财政部门从加强政策协同落实、做好政策研究细化等方面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延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和南沙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实施。

  省财政厅通过主动对接,主动研究,推动横琴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率先落地,政策实施后将通过直接免征的便捷方式,使合作区人才实际税负不超过15%,并对澳门居民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2023年,近600名澳门居民享受个税优惠,初步实现横琴澳门居民个税税负与澳门趋同的政策目标。个税优惠政策为横琴合作区吸引了众多境内外优秀人才,预计将有4000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享受个税优惠。此外,科教研发和高端制造、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9大类150项产业推出15%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布后,横琴合作区制定并出台实施细则和实质性运营办法,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2年共65户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负效果明显。2023年共82户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受益范围明显扩大。

  另一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针对广州南沙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等八大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在国内首次对南沙4个重点领域高新技术重点行业的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支持南沙聚集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2023年南沙共15户企业享受企税优惠,2户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享受延长亏损结转优惠。此外,广州南沙个税优惠政策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2023年1月,首批2022年度在南沙取得经营所得的港澳居民已经享受第一笔“港澳专享”个税红利。2023年预计超过500名港澳居民成功申报享受优惠。

  此外,省财政厅从财政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支持前海合作区建设,提请财政部于2021年6月出台政策,延长对深圳前海鼓励类企业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优化完善优惠产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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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