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龙岗财政:“四项措施”推动2021年财政收入增长
面对新形势、新压力和新挑战,龙岗财政创新采取四项措施,从紧从实高效利用财政收入,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2021年,龙岗财政收入增长8.06%,达到292.22亿元。
一是“一个机制”保障税收基本稳定。优化财税联席会议机制,全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提高涉税信息交流效率。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经营和税收预期变化情况,加大协税护税政策力度,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纳税服务和政策指导。积极争取上级税收指标,全年争取免抵调库税收分成收入26.97亿元,推动增值税收入增长18.74%。
二是“两个争取”寻求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债支持,全年储备高质量专项债项目141亿元,争取并发行新增专项债54.9亿元,两项均列全市各区第一,有效支持全区水污染治理、卫生健康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支持,获得城乡义务教育、高中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多项补助,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0亿元。
三是“三个统筹”调度资源聚集财力。加大部门预算统筹力度,全年组织财政统筹2次,收回部门预算中低效资金、单位履职的委托业务费和劳务费等共7亿元;加强历史存量资金调度使用,组织全口径部门自有账户资金盘活行动,收回闲置资金2.97亿元;全面清理政府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形成收入21.28亿元,位居全市各区之首。以上筹集财力均调用支持辖区疫情防控和重大项目实施。
四是“四个压减”保障收入高效利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从紧从实编制部门预算,大刀阔斧压减行政运行支出,确保筹集的宝贵财力得以高效利用。全年压减“三公”经费预算12%,压减公务费标准5%,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评审压减金额2.1亿元,重点绩效评价压减支出1.3亿元,将超过80%、近380亿元的预算资金投向民生领域,为民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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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