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财政强化履职尽责 全方位助推预决算公开提质增效
为保障财政政策和财政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汕尾市财政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和“透明预算”,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助推预决算公开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联动,建立审核督导机制。采取审核督导机制,前移监督检查关口,将传统的事后检查前置于预决算公开的事前和事中阶段,与预决算公开审核督导紧密结合。由预算单位对口科室对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细化程度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核,采取边审边查边改的做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按统一要求完善,确保预决算公开数据无误后再上传公开。
二是规范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本地区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在预决算批复后30日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覆盖式开展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将检查工作做细做实。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预算单位立行立改,财政部门“回头看”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避免出现“只公开不检查”“只检查不整改”的情况。
三是跟踪问效,开展现场督导工作。成立预决算公开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财政局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深入了解情况,现场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质效,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积极将检查结果转化为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动力,确保汕尾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合法合规、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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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