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财政局“三个突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茂名市财政局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做到保民生、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群众解决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
一、预算资金安排更加突出保障民生。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和“三公”经费预算,加大市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区、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能力,强化镇村基层保障力度。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教育支出17.3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1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0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5.54亿元、农林水支出6.34亿元,落实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经费、保障市政民生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医疗救助、大病医保结算、就业扶持、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及经费保障等工作,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财政拨款审批更加突出提速增效。简化预算拨款审批程序,属于经市人大通过下达的经常性支出预算,经办科室按进度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直接送国库科办理拨款。预算单位的经常性经费用款计划的下达环节,实行一年分四次下达: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经常性经费,人大通过的预算下达前,由相关业务科室参照上年额度汇总下达第一季度额度,下达后则按预算扣除已下达额度后,分三次按季汇总下达4-12月份额度;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经常性经费,人大通过的预算下达前,由相关业务科室参照上年预算编制第一季度用款计划,下达后则按预算编制4-12月份分月用款计划,并经批准后送国库科按计划拨款。每年部门预算批复后,由预算科直接将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导入集中支付系统,简化网上集中支付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的审批环节。
三、为群众办实事更加突出打通堵点。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围绕“小切口、大变化”,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清单。支持全力办好茂名市十件民生实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支持大力实施精神文明创建“9+N”行动,支持不断完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交通等服务体系,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业务科室经过认真查找梳理,形成5份自查报告,查找出企业、个体户、培训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等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审核环节重复、政府采购纸质备案便利性不够等4个堵点痛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4条得力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来解决堵点痛点问题,确保活动取得扎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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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9日